坚朗五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8-03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
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同时废止。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
和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之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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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
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
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
“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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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
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
“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公司财
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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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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