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 3月25日15:00至2019年3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32 人 , 代 表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236,216,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07%。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35,861,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68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46,462,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697%。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46,107,72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5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355,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21,540,000股,其中公司 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814,024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316,725,976股。)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白宝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闫桂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陈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白宝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王晓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殷建忠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7选举赵键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 过而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束伟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 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选举黄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 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正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 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2.04选举许怀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该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 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尚德岭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6,216,37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462,87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本议案属于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而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