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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19-03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

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

〔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的通知》(财会〔2017〕9 号);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

14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

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1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

则。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

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

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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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

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

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

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

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不涉及以前年

度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 2019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19 年第一

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

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

                                 3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

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

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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