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8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0-065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星期二)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
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大坪坚朗路3号公司总部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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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宝鲲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24 人 , 代 表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224,014,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69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14,783,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98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230,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480,6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85%。其中:通过现
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230,845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08%。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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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⑴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4,014,48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9,480,695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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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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