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09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广
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黄强先生因无法联系未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本次会
议,未发表意见),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
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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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束伟农 赵正挺 许怀斌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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