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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坚朗五金: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4-30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

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

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二)公示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5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

                               1/3
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

(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

姓名及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

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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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核心专业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

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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