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7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
该方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
性,强化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我们同意董事
会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
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控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
具备比较规范、完整的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
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评价
报告。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等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52,426.78
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9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广东坚朗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坚宜佳五金制品有限公
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
支持其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
和防范风险。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程序上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
低财务费用,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及子公司决定与银行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操作远期
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
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
预计总额度不超过 3,5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资金充裕
和保证业务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八、关于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必需的,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公平、互利的基
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相关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
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
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
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因此,我们同意开展票据池业务。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
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
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
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股东回报
规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立军 高刚 赵正挺 许怀斌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