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议案提前审阅,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 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立军、高刚、赵正挺、许怀斌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