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有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
施。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
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
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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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
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
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
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
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或者未到执行
日期的仍按上述原有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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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
释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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