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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新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8-09-15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20,000 股(持股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50,000
股(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持有本公司股份 320,000 股(持股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庞启智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 2018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80,000 股
(拟减持数量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级管理人员熊炜、庞启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熊炜                  320,000                        0.07%

    庞启智                 320,000                        0.07%

    注: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73,923,712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
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创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7

               拟减持股份的数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股东名称
                   量(股)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股份的比例

      熊炜          50,000              15.63%             0.01%

     庞启智         80,000              25.00%             0.0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
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有关股份锁
定的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内,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50%。
    2、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
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因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减持股东人员熊炜、庞启智在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高送转预案”)时作出有关股份锁定承诺:自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况。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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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
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