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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及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2019-01-14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及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
华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
币,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起六个月内。
    2、截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合益投资已完成
增持 58,7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73,867,912 股的 0.0124%),增持金额 217.25
万元;李晓华先生已完成增持 138,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73,867,912 股的
0.0293%),增持金额 585.31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披露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18- 073 号),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起六个月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800 万元人
民币,不高于 1,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增持计划进展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
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9 号)。
    近日,公司接到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的告知函,合益投资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8,7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73,867,912 股的 0.0124%),增持金额 217.25 万元;李晓华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8,9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473,867,912 股的 0.0293%),增持金额 585.31 万元。合益投资和李晓华先生增
持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合益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李晓华
先生。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272,900,000 股,合益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73,858,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27.06%;李晓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晓华先生通过合益投资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9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35%,李晓华先生通过玉溪合
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95,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0.73%,因此李
晓华先生间接或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88,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8%。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的减持情况:合益投资及李晓华
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 800 万
元,不高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
幅比例。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12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锁定安排: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本次增持股份自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不得转让。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2018 年 7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合益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8,7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73,867,912 股的 0.0124%,累计增持金额为 217.25 万元;李晓华先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8,90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 473,867,912 股的 0.0293%,累计增持金额为 585.31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合益投资和李晓华先生增持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增持主体         增持时间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18 年 7 月 12 日
合益投资                          73,858,000      27.06%         73,916,700        15.60%
            -2019 年 1 月 11 日
             2018 年 7 月 12 日
 李晓华                               --                --       41,217,582         8.70%
            -2019 年 1 月 11 日
           注:①截止 2018 年 7 月 11 日,李晓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后因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90.08%
    股权的新增股份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上市,李晓华先生于上述股份发行中取得
    公司股份 41,078,682 股,本次增持后共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217,582 股,详见
    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8-092 号);
           ②截止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总股本为 272,900,000 股,后因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上海恩捷 90.08%股权,回购注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
    锁 时 7 名激 励 获 授但 未 解 锁的 部 分 限制 性 股 票, 截 止 目前 公 司 总股 本 为
    473,867,912 股,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号)。


           四、律师专项法律意见
           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
股票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合益投资及李晓华先生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
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