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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5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珠海恩捷投资建设第二期锂电池隔膜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珠海
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投资建设
第二期锂电池隔膜项目,规划建设 4 条全自动进口制膜生产线,总投资 110,000
万元,项目资金通过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主要开展锂电池湿法基膜
的制造、销售等。
    我们认为由珠海恩捷投资建设第二期锂电池隔膜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
发展预期,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对外
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由珠海恩捷投资建设第二期锂电池隔膜项目,并
同意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宋昆冈        卢建凯          王平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