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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恩捷股份: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星期四)
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 14 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Paul Xiaoming Lee 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3 人,代表股份数量 517,212,1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699%。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数量 448,469,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19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数量
68,742,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09%。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6 人,代表股
份数量 79,255,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212,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9,25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212,1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7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79,25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
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