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10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信息技术有限
1
公司、北京非凡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泰新能
源车用空调技术有限公司、非凡鸿盛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英维克科技(香港)有
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维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
市英维克精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
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的比例 87.37%,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3.7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销售及
收款、采购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
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经营业绩随下游行业波动、市场竞争加剧及产品质量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
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公司在报告年度发生并购交易的,
可豁免本年度对被并购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公司 2018 年完成对上海科
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泰”)并购,故未将上海科泰纳入本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范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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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总资产 0.5% ≥总资产 1%
定量标准 1%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2%
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为重大缺陷:
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高级管
①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 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制; ②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致公司
定性标准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
②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陷标准的其它财务报告内
控制程序; ③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
部控制缺陷。
③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 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意
系; 见审计报告;
④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
重要缺陷。 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总资产 0.5% ≥总资产 1%
定量标准 1%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2%
入 2%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可 以 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定为重大缺陷:
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缺乏决策程序;
①公司或主要领导违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规并被处罚;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
②违反内部控制制度,
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
定性标准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 形 成 较 大 损 失 ;
责任;
陷标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③ 关 键 岗 位 业 务 人 员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控制缺陷。 流失严重;
人员流失严重;
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⑤重要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
或 系 统 存 在 缺 陷 ,导 致
制 度 体 系 失 效 ,给 公 司 生 产 经
局部性管理失效;
营造成重大影响;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3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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