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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维克: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22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4,824,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0 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红利 49,409,544.61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07,412,053 股,转增金额未超

过报告期 末“资 本公 积—— 股本溢 价”的 余额。 转增 后公司 总股份 增加至
322,236,160 股。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如果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214,824,107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0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确认结果,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14,824,10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

至 322,236,16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7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2       06*****358     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
              3       02*****379     齐勇
              4       02*****246     欧贤华
              5       08*****147     上海格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

         七、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量
             股份性质
                                                             (股)         数量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股    60,797,564       28.30    30,398,782     91,196,346         28.3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54,026,543       71.70    77,013,271     231,039,814        71.70

三、总股本                      214,824,107    100.00       107,412,053   322,236,160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及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如涉及回购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授予价格将予以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22,236,16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50 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3 号鸿信工业园 9 号厂房 3 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
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