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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
    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讨论了如下审议事项并作出决议: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30 日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1. 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3. 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9. 关于 2020 年拟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10. 关于预计 2020 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3. 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的议案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4.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6 日                    1.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1.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4.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6. 关于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 年 7 月 25 日
                       第七次会议    的议案
                                     7.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英维克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
                                     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24 日                  1.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八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   1.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
2020 年 12 月 30 日
                       第九次会议    售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及公司管
     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
     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2、公司的财务情况
          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
     司在 2020 年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情况相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符合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20 年的
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
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 0.00 元。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重大出售资产的情况。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
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8、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信息
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和《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
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
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