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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维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1-07-20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1-03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为自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
为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
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 号),
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要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的
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
止日(即 2021 年 12 月 10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
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有利于
保障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审议表决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
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核准批文规定的 12 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