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深圳市英维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维克”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募集资金专户,审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公司关 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 性、合理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12,079,744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25.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999,851.52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587,262.4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412,589.12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9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53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 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8,999,851.52 减:发行费用 6,587,262.4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02,412,589.12 其中: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202,412,589.12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账户资金 146,805,621.21 其中: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 46,805,621.21 (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865,383.60 减:手续费支出 1,414.00 募集资金应存余额 156,470,937.51 说明: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156,507,022.53 元,募集资金 账户应存余额 156,470,937.51 元,差额主要系公司尚有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费用 36,085.02 元 未全部转出。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完善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1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分 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英维克”)、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 初始 截止2021年12月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或账户性质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名称 存放日 31日余额 深圳市 英维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科技股 4000055629101010177 2021/09/23 100,036,085.02 678,332.17 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份有限 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78190188000165002 2021/10/21 100,000,000.00 13,301,528.61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理财产品 40,000,000.00 广东英 维克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45774956182 2021/10/21 52,412,589.12 2,474,044.17 术有限 司中山三角支行 理财产品 50,000,000.00 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1700592886 2021/10/21 50,000,000.00 1,053,117.58 司深圳皇岗支行 理财产品 49,000,000.00 合计 302,448,674.14 156,507,022.53 1、2021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0,241.26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东英维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2021年11月2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52,412,589.12元、50,000,000.00元分 别转存至子公司广东英维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 2、2021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6,118,648.78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6,037.73元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7,184,686.51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 定进行操作。 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产品类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号 型 中国光大银行股 2021年挂钩汇率对 保本浮 0.800%/2.510% 1 份有限公司深圳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5,000 2021/11/9 2021/11/30 动收益 /2.710% 龙华支行 第十一期产品96 中国银行中山三 (广东)对公结构性 2 2,495 2021/11/11 2022/2/10 保本 1.53%~4.66% 角支行 存款202109049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 保本浮 3 中信银行股份有 4,900 2021/11/15 2022/2/14 动收益、 1.48%~3.45%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深圳分行 封闭式 07084期 保本保 中国银行中山三 (广东)对公结构性 4 1,255 2021/11/17 2022/2/17 最低收 1.50%~4.49% 角支行 存款202109255 益型 保本保 中国银行中山三 (广东)对公结构性 5 1,250 2021/11/17 2022/2/16 最低收 1.51%~4.50% 角支行 存款202109254 益型 中国光大银行股 2021年挂钩汇率对 保本浮 1.000%/3.150% 6 份有限公司深圳 公结构性存款定制 4,000 2021/12/01 2022/3/01 动收益 /3.250% 龙华支行 第十一期产品440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述中第1个产品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 收益73,208.33元。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241.2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80.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680.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资进度 本年度实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3)=(2) 现的效益 (2) 期 大变化 更) /(1) 承诺投资项目 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 否 44,487 20,241.26 4,680.56 4,680.56 23.12% 2024年10月 - - 否 总部基地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7,622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 不适用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110 30,241.26 14,680.56 14,680.56 48.54%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62,110 30,241.26 14,680.56 14,680.56 48.5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无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方式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会师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投入及置换情况 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于2021年12月已全部实施完毕,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并已全部按规定要求使用,该项目未产生结余,截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止2021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2,973.15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按计划继续用于精密温控节能设备华南总 途及去向 部基地项目(一期)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无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46,118,648.78元,此事项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0月22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21]第ZI10549号鉴证报告。经2021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21年9月23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观澜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1年12月实施完毕。截止2021年12月31 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642,973.15元,银行手续费726.00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不适用。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对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 证 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208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英 维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英维 克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 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肖 戎 贺玉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