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207 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1-4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207 号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
维克”)董事会就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英维克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
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英维克是否于 2021 年 12 月 31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
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维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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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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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深圳市英维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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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北京非凡鸿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深
圳市科泰新能源车用空调技术有限公司、英维克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英
维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英维克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精
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健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英维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英维克智能连接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泰运输制
冷设备有限公司、河南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子公司管控、销
售业务、采购业务、固定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研发管理、资金管理(包括投融资
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系统管理、
质量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
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关联
交易、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总资产 0.5% ≥总资产 1%
1%
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2%
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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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②控制环境无效,可能导
①公司未建立反舞弊机
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 制;
标;
定性标准 陷标准的其它财务报告内 ②公司关键控制活动缺乏
③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
部控制缺陷。 控制程序;
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
③公司未建立风险管理体
的其他三种意见审计报
系;
告;
④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
重要缺陷。
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总资产 0.5%且<总资产
<总资产 0.5% ≥总资产 1%
1%
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1%且<营业收
<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2%
入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缺乏决策程序;
可以认定为重要缺陷: ②决策程序导致重大
①公司或主要领导违 失误;
规并被处罚;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
②违反内部控制制度, 重 违 法 、违 纪 被 处 以 重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 形 成 较 大 损 失 ; 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定性标准 陷标准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③ 关 键 岗 位 业 务 人 员 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
控制缺陷。 流失严重; 级技术人员流失严
④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重;
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重要业务控制制度
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 缺失或制度体系失效,
⑤内部控制重要或一 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大影响;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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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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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盖公章)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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