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2020-08-2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告知函回复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请做好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
函》所涉及的有关问题会同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科达利”、“申请人”、“公司”)、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请人律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进行了认真核查,
现将核查结果汇报如下,请审查。
如无特别说明,本告知函回复中简称均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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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问题 1 ................................................................................................................................................ 3
问题 2 ................................................................................................................................................ 6
问题 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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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募投项目。前次募集资金所投江苏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
改项目产能利用率为 20.90%,2018、2019 年连续两年亏损。请发行人结合上述
情况,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必要性及
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前募江苏项目产能利用率低且连续两年亏损主要系受到建设投产进度
及宏观经济环境等暂时性因素的影响,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
响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前募江苏项目产能利用率为 20.90%,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3 月实际效益分别为-235.79 万元、-263.65 万元和-101.53
万元,产能利用率低且连续两年亏损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客户生产基地产能未充分释放
受产品运输成本的影响,该项目主要配套项目所在地附近的 CATL、LG、中
航锂电等客户,由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配套客户产能扩建需一定时间,订单需
求系逐步释放,且 2019 年下半年受到新能源补贴退坡政策影响,订单需求量暂
时有限,产品单位固定成本摊销较高,导致江苏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较低且出现
亏损。
(二)发行人前募江苏项目未完全量产
发行人前募江苏项目于 2018 年 9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前募可研报
告,江苏项目建设投产期 T1 年为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T2 年为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预计达产率为 30%;T3 年为 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2 月,
预计达产率为 80%,因此该项目产量本身是一个逐渐爬坡的过程,项目产能未充
分释放亦导致该项目暂时未达预计效益。
(三)新冠疫情影响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锂电池产业链企业延期开工,产能
利用率极低,且国内外动力电池等需求不足,导致公司各生产基地的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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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收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
综上所述,前次募投江苏项目产能利用率低且暂时未达预计效益有其合理、
客观的原因。
目前,下游客户方面,LG 南京新增动力电池项目已开始大批量投产,CATL
及中航锂电等客户也正逐步放量,发行人持续获取新增的江苏蜂巢能源、欣旺达
南京项目订单。发行人方面,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复工复产
情况良好,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来随着下游客户新增产能的建成、需
求的提升以及新冠疫情得以控制,江苏工厂产能将逐渐释放,前次募投江苏项目
也将达到预计效益,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前募江苏项目在产品、客户、业务定位等方面均存在
较大差异,具备战略必要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解决公司动力锂电池盖板面临的产能瓶颈
发行人前募江苏项目以锂电池壳体投资项目为主,而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主
要以锂电池盖板投资项目为主,壳体为辅,共计划建设 30 条盖板生产线,5 条
壳体生产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动力锂
电池盖板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6.28%、94.42%、79.42%和 58.32%,产销率分别
为 99.47%、99.74%、94.35%和 98.45%,除 2020 年 1-3 月受疫情影响导致产能
利用率较低外,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目前公司已全面复工,订单已逐步起量,随着疫情的可控、未来新能源汽车
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发行人下游客户新增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动力锂电池盖板的
产能利用率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目前动力锂电池盖板的产能规模应对未来新能源
汽车及动力电池的市场变革和快速发展仍有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扩充产能来为
客户的不断增量做好配套准备,且由于产能建设项目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公司需
要提前进行产能扩建的布局。
(二)本次募投项目主要配套海外市场,已签订供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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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发行人积极进行全球化
布局,本次募投新项目新增产能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也将供应欧洲市场,主
要配套宁德时代德国子公司以及瑞典电池生产商 Northvolt。
其中,发行人与 CATL 德国子公司签订了《定点通知书》,约定发行人被选
为其多个规划项目的供应商,根据公开信息,CATL 德国子公司目前规划投资 18
亿欧元进行动力电池的产能建设,且已获得宝马、戴姆勒等主流车企的订单,未
来随着 CATL 欧洲产能的扩建,作为其锂电池结构件的主力供应商,发行人有望
持续获取新增订单需求;此外,发行人与瑞典电池生产商 Northvolt 签订了《材
料买卖供应合同》,约定向科达利独家购买其位于 Skellefte工厂按照计划达产后
每年 40Gwh 的方形锂离子电池所需的锂电池结构件。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立系响应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趋势而进
行的全球布局,具有战略必要性。
(三)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定位高端市场,需要建设新的生产线
发行人产品种类和型号繁多,根据下游电池厂商对性能、重量等因素的要求
生产不同价位的动力锂电池结构件产品,与此对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也略有
不同。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以及相关电池工艺的持续进步,对动力电
池及结构件的安全性、轻量化、密封性要求持续增高,对高品质结构件的需求亦
有望大量增长。因此为了顺应市场的发展趋势,本次募投项目重点布局高品质动
力锂电池结构件领域,相关的采购设备均为行业领先且独家供应,具有必要性和
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收益具备可实现性。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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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前次募投项目负责人及公司高管访谈,了解项目具体实施计划、投产
计划,分析产能利用率低且连续两年亏损的原因。
3、核查发行人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查找可比上市公司相关数据。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审计报告、年度报告,获取发行人相关经营数据。
5、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影响因素和以及必要性、合理性。
6、查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订单及合同,了解客户合作情况及未来趋势。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前募江苏项目产能利用率低且连续两年亏损主要系受到建设投产进度及
宏观经济环境等暂时性因素的影响,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为解决动力锂电池盖板面临的产能瓶颈以及欧洲市场
的增量需求,新增产能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2、关于环保行政处罚。最近三年申请人存在环保行政处罚情形。请申请人
说明:(1)相关违法行为发行的原因及后果,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
整改情况,申请人环保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
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和
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
一、相关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后果,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最近三年,申请人存在环保行政处罚情形如下:
(一)陕西科达利违规排放废气
1、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
根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市环高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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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科达利因存在注塑废气、塑料烘干废气、
焊接烟气及粉碎粉尘未经收集或有效收集,直接排放的情形,分别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
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
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
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陕西科达利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员工环保意识不强,未严格
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开展生产工作。
2、违法行为发生的结果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
零八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对陕西科达利处以二十五万元的罚款。相关违法
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未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等严重情形,相关处罚未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导致不利影响。
3、相关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出具《关于陕
西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的说明》,确认陕西科达利“目前已整
改到位”,并认为本次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未造成社会影响恶劣严
重情形”。
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陕西省公布 2018
年第三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监控企业“黄牌”名单》,陕西科达利
未被列入该名单;并经查询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百
度新闻搜索引擎信息,陕西科达利本次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
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最近一年,陕西科达利营业收入为 7,030.91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3.15%,净利润为-1,417.79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2%,
占比均未超过公司相关指标的 5%,不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根据《再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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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
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 5%),其违法行为
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
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因陕西科达利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其违法行为
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
综上,陕西科达利本次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障碍。
(二)上海科达利违规排放污水
1、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出具的第 2320180035 号《行
政处罚决定书》,上海科达利存在未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水
的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排水户应当按
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规定。
上海科达利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为:(1)因部分员工在模房拖地洒
水、用水时部分油污流入污水管网导致排放超标;(2)因部分员工在模房洗手、
洗器具时油污排入污水管网导致排放超标;(3)上海科达利属于机械加工企业,
大部分机器需要使用润滑油进行润滑、防锈、抗磨等,工作地面难免产生一定油
污,从而因工作地面油污流入污水管网导致排放超标。
2、违法行为发生的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
定,对上海科达利处以 17.5 万元的罚款并吊销其《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证》。相关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未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等严重情形,相
关处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导致不利影响。
3、相关违法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出具《证明》,上海科达利“已
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就上述行为完成整改,整改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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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认为本次违法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
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经查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海市水务局网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网站、百度新闻搜索引擎信息,上海科达利本次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
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最近一年,上海科达利营业收入为 8,884.12 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的比例为 3.98%,净利润-957.52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4.14%,占比均未
超过公司相关指标的 5%,不属于公司重要子公司。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对发行人
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 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
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
恶劣的除外”。因上海科达利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
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
综上,上海科达利本次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障碍。
二、整改情况,申请人环保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一)整改情况
1、陕西科达利
上述违法事件发生后,陕西科达利认真进行整改:一方面,购置废气治理设
备,严格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废气收集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对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
另一方面,强化全体员工环保思想意识教育,责任到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陕
西科达利已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整改。
根据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环境保护”栏目于2018年9月28日发布
的《西安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督查问题整改进度表》及其附件整改材料,陕西
科达利已对注塑机加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对机床加装托盘、油气集中收集处理,
并清除相关设备;处理结果为“企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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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已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关于陕西科
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合法合规情况的说明》,确认陕西科达利“目前已整改到
位”。
2、上海科达利
上述违法事件发生后,上海科达利认真进行整改:对于因模房拖地洒水、用
水时部分油污流入污水管网的情形,上海科达利严禁车间人员乱倒拖地用水,并
在清洗车间新增一处专门倒废水处,以便流入环保池处理后再排放;对于因模房
洗手、洗器具时油污排入污水管网的情形,上海科达利取消模房洗手池并将洗手
池转移至清洗车间,污水在清洗车间排入环保池经过处理后再排放;对于因工作
地面油污流入污水管网的情形,上海科达利强化对操作员工的培训力度,尽量不
让润滑油污染地面,同时增加吸油棉吸油次数,阻止油污排入污水管网;此外,
上海科达利还对所处工业园老旧管网进行清油工作并对部分管网进行了更新改
造,以清除管道壁附着油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海科达利已缴纳相关罚款并
完成整改,已补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该许可证于2020年3月29
日到期后,上海科达利已取得续期至2025年4月12日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证》。
上海市松江区水务局已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证明》,确认上海科达利“已
按时足额缴纳罚款并就上述行为完成整改,整改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要
求”。
(二)申请人环保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
烷总烃、金属粉尘等废气,主要含有污染物 CODcr(化学需氧量)、SS(悬浮物)、
氨氮的生活污水,因机器设备运转产生的噪音,以及固体废弃物。
发行人已就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固体废弃物分别制定《水
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噪音污染防治控制程序》《固体
废弃物防治控制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就环保生产制定《清洁生产实施控制程
序》《化工原料、易燃易爆物品和油品管理控制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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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控制程序》等管理制度;制定《组织环境与相关方要求管理程序》等制度明确
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就员工环保教育制定《能力、培训和意识教育管理程序》
等;并在上述环保处罚后就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强对废气、废水排放情况的
管控。
为保证各项环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定期召开会
议,对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定期检测废水、废气的排放情况,定期检查噪音、固
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就进行环保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整改措施;定
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增强员工的环保意识。
综上,发行人的环保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募投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募投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主要如下:
类别 主要污染物 防治措施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通风
废气
VOCS 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排放、通风
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大亚湾第二水质净化厂
生活污水
处理
废水 采用“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混凝气浮+生化+砂滤+碳滤+超
生产废水 滤+二级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绝大部分回用于生产用
水,不能回用的部分利用 MVR 蒸发器进行蒸发处理,不外排
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 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处理
一般固废 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 妥善收集,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惠州科达利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惠州市生态
环境局于2020年6月29日出具了“惠市环(大亚湾)建(2020)26号”《关于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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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同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审查。
综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防治措施符合国家
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进行了如下核查:
1、查阅并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三年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金
缴纳凭证、行政处罚整改报告、行政处罚相关整改支出凭证、相关政府部门出具
的专项合规函等。
2、查询有关政府网站及百度新闻搜索引擎信息等公开渠道,对申请人及其
子公司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3、查阅并取得发行人及子公司各个项目对应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日常经营过程中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
4、查阅并取得发行人相关环保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说明、发
行人关于环保制度执行的有关说明文件等。
5、查阅了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认为:
1、最近三年,存在环保行政处罚的子公司不属于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其
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对发行人本次
发行不构成障碍。
2、最近三年,发行人子公司存在的环保行政处罚已经整改完毕,申请人环
保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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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关于业绩下滑。申请人最近一期末业绩下滑幅度较大。请申请人进一步
说明披露:(1)公司最近一期末综合毛利率、净利润、产能利用率同比下降的
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2)针对业绩下滑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有效性;(3)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
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
核查并发表意见。
答复:
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综合毛利率、净利润、产能利用率同比下降的原因及
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最近一期末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公司综合毛利率 23.31% 28.13% -4.82%
产能利用率
动力锂电池壳体 35.12% 60.18% -25.06%
动力锂电池盖板 58.32% 79.42% -21.10%
汽车结构件 16.64% 61.97% -45.33%
最近一期末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净利润 1,392.50 2,185.66 -36.29%
最近一期末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和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件,元/件
销量 销售单价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
动力锂电池壳体 2,027.98 1,860.53 9.00% 5.18 6.62 -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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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锂电池盖板 1,308.37 1,880.15 -30.41% 11.89 12.03 -1.17%
汽车结构件 225.80 1,774.51 -87.28% 2.61 2.95 -11.25%
注:公司锂电池结构件盖板和锂电池结构件壳体产品规格、型号较多,上述盖板、壳体产品收入统计
的为相关典型产品的收入,为锂电池结构件的主要收入构成,其他与盖板、壳体相关的锂电池结构件配件,
比如焊接过渡片、电芯保持架、连接片、支架、化成钉、密封胶料、密封钉、隔圈等产品,相关销售收入
金额占比较低,而其数量较多,变动较大,价格可比性不高。
2020 年 1-3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产能利用率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
滑,主要原因系:
(一)下游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2020
年第一季度国内汽车销量包括新能源汽车销量出现明显下滑,其中第一季度新能
源汽车销量为 11.4 万辆,同比下滑 56%,导致动力锂电池装机量和汽车结构件
需求量减少,市场对公司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订单需求亦出现下滑,
其中一季度动力电池装机量合计约 5.68GWh,同比下降 54%。下游客户订单的
减少直接导致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出现下滑,公司的营业收
入亦随之下滑。
(二)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稳步发展,动力锂电池及精密结构件市场
规模的逐步扩大,新进入者投资意愿较强,国内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受市场
竞争,以及明细产品中价格相对较低产品的销售占比增加的影响,2020 年第一
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单价呈下降趋势,亦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下降。
(三)2020 年第一季度销售订单的减少以及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致使公司
车间生产开工不足,产能利用率出现下滑,产品单位固定成本摊销增加,影响公
司产品综合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受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双重影
响导致公司 2020 年 1-3 月净利润出现明显下滑。
2020 年 1-3 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产能利用率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
滑,与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整体变动情况趋势一致,符合公司及行业
实际情况。
最近一期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产能利用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公司综合毛利率 23.31% 28.13%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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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
22.26% 23.71% -0.40%
率平均水平
产能利用率
动力锂电池壳 35.12% 60.18% -25.06%
动力锂电池盖板 58.32% 79.42% -21.10%
汽车结构件 16.64% 61.97% -45.33%
同行业公司产能利用
- - -
率平均水平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年度报告
注:
1、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业务属于制造业下
的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 C-33),选取该行业下 60 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 ST 类公司);
2、同行业公司未公告产能利用率相关数据。
最近一期末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 1-3 月 变动幅度
净利润 1,392.50 2,185.66 -36.29%
同行业公司净利润平
1,645.03 5,454.82 -74.19%
均水平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年度报告
注: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公司业务属于制造业
下的金属制品业(分类代码 C-33),选取该行业下 60 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剔除 ST 类公司),
其中新劲刚(300629)2020 年 1-3 月由于并购及上年同期净利润基数极小(仅为 5.42 万元),其净利润同
比增长 29,720.65%,因此净利润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已剔除该公司影响。
2020 年 1-3 月,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受疫情影响均出
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趋势一致,但由于一是不同公司
间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下游应用领域等存在差异;二是不同公司工艺路线、工
艺水平、产能规模、产能利用率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成本结构的不同;三是材料
类型、材料采购渠道、采购时机、储备水平存在差异,导致当期生产成本中原材
料价格水平存在差异;四是不同公司在经营规模、经营模式、管理方式、销售体
系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净利润下滑程
度不同具有合理性。
二、针对业绩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锂电池产业链企业延期开工,产能
利用率极低,且国内外动力电池等需求不足,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了下滑。面对市
场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应对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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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推进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锂电池结构
件业务产业链布局及自动化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二)持续改进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技术进步及
管理强化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应对市场竞争。
(三)针对不同客户进行定制化产品研发,推出差异化的产品,努力扩大现
有客户的市场份额。
(四)进一步开拓海外客户,提高客户区域分布合理性,降低地区性突发事
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五)加大应收账款、存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高公司针对突
发事件、严峻经济环境的应对能力。
综上,公司已采取多种可行及有效的举措应对最近一期利润下滑的情况,且
部分举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开拓海外客户方面,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和
CATL 德国子公司以及 Northvolt 达成了合作意向,未来随着其产能的扩建,有
望为公司持续带来新增订单;在针对不同客户进行定制化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为
LG 及特斯拉定制动力电池结构件壳体以及软连接,进一步拓展了现有客户的市
场份额。
三、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及未来持
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一)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已逐渐消除
1、疫情逐步得以控制,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正逐渐恢复
2020 年 3 月以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社会各企业陆续复工、
复产。2020 年 5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近
期我国着力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截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全国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平均开工率和职工复岗率分别达 99.1%和 95.4%,基本达到正常水平。”2020
年上半年 GDP 同比下降幅度也已由 2020 年一季度的 6.8%收窄至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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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来看,2020 年二季度,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总产量
和销量分别为 26.6 万辆和 25.8 万辆,相较于一季度环比增长约 155.8%和 130.3%;
2020 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总产量和销量的同比下滑幅度由一季度的 60.2%和
56.4%收窄至 36.5%和 37.4%。2020 年 7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实现了今年以来
的首次同比正增长,产销分别完成 10.0 万辆和 9.8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5.6%和
19.3%;2020 年 1-7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 49.6 万辆和 48.6 万辆,同比
分别下降 31.7%和 32.8%,降幅相较于 2020 年 1-6 月持续收窄。
从中国动力电池市场来看,2020 年二季度,中国动力电池装机量合计约
11.8Gwh,较一季度环比增长约 108.1%,2020 年上半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下
滑幅度由一季度 54%收窄至 42%。
总体来看,中国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生产与销售正逐渐恢复。
此外,为缓解疫情对新能源行业的影响,我国推出多项支持性政策,如财政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
长至 2022 年底,并且明确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有利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2、公司已全面复工,积极应对疫情影响
公司方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防疫号召,积极采取加
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沟通制定生产计划、制定了公司内部防控制度、为员工配备防
控物资、外来人员排查登记等措施有效防控疫情。同时,公司在做好防疫工作的
前提下,采取多项措施有序组织复工复产。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
全面复工复产,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复工复产情况良好,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
展。
除了新冠疫情及各地政府为防控疫情采取的停工及限制人员流动等措施导
致少数客户在 2 月及以前下达的订单的交货期有所推迟外,发行人不存在在手订
单被取消及其他延期交货的情形。
随着疫情最终得到控制、经济秩序的逐步恢复以及国家出台的支持性政策,
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正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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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对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从短期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2020 年上
半年我国 GDP 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 1.60%,生产消费相对低迷,疫情亦
对公司业绩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从中长期来看,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
域。根据工信部 2019 年 12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新能源汽车
销量占比达 25%左右,与目前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比 4.68%相比存在很大的提升空
间。长期的战略扶持导向、补贴政策、取消“限行限购”、免除“购置税”等政策的
出台和落实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利好发展的政策保障,亦是我国进入世界汽
车强国行列的重要战略方向。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以及后续双积分等
扶持政策的持续推出,将继续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因此,动力锂电池结构件市场需求处于稳定增长的状态,随着国内外疫情的
有效控制,企业复工复产的推进,疫情对申请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三)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对本次募投项目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以锂电池盖板投资项目为主,壳体为辅,共计划建
设 30 条盖板生产线,5 条壳体生产线。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以及
2020 年 1-3 月发行人动力锂电池盖板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6.28%、94.42%、
79.42%和 58.32%,产销率分别为 99.47%、99.74%、94.35%和 98.45%,除 2020
年 1-3 月受疫情影响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外,整体处于较高水平。目前公司已全
面复工,订单已逐步起量,随着疫情的可控、未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以
及发行人下游客户新增需求的进一步释放,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将快速回升,影响
业绩的不利因素已逐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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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顺应下游
新能源汽车和动力锂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进一步扩大产能,满足市场和客
户需求,以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保持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的领先地位。
除此之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
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可同步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
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综上所述,导致业绩下滑的影响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四)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
针对 2020 年一季度业绩下滑,公司已在《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
影响的讨论和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之“(二)经营风
险”之“2、受疫情影响业绩下降的风险”进行相关风险提示:
“2020 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 2019 年
一季度下降 38.79%和 32.66%。2020 年一季度公司业绩出现一定下滑主要受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导致行业停工及终端消费下降所致。
随着我国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已逐步恢复
正常。但全球疫情及防控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若未来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将对宏观经济及新能源行业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
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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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访谈了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产能利用率和净
利润下降的原因、针对业绩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2、查阅了公司相关销售合同及凭证。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资料,了解其业绩变动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4、检查公司在手订单情况,了解行业数据,搜集、查阅行业研报等。
5、查阅公司年度报告、季报及经营情况分析等信息,并与公司生产、业务
人员沟通了解,分析公司毛利率、净利润及产能利用率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0 年一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产能利用率和净利润下滑主要受疫情影
响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公司经营业绩、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
存在重大差异。
2、发行人业绩下滑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从目前来看,上述不利影响已逐
步消除,发行人业绩已呈现逐步向好的趋势,不会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本次募
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针对业绩下滑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已取得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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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之盖章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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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首席执行官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回
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
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
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___________________
黄朝晖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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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邦新 彭妍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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