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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利: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2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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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有上市公司本身以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1、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
    2、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科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陕西科
达利五金塑胶有限公司、湖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大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
限公司、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科达利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匈牙利科达
利有限责任公司、科达利瑞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惠州三力协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对外合资控股子公司;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1、组织架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
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
组织架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
为公司日常运营提供专业性意见,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和下属分支
机构,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明确,制定了完备的工作制度,形成了一整套完整、
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
    2、发展战略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尤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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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
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动力
及储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便携式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三大类,广泛
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
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
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
知名客户,已与CATL、比亚迪、中航锂电、亿纬锂能、欣旺达、力神、瑞浦能源
等国内领先厂商以及LG、松下、特斯拉、佛吉亚等国外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
件研发及制造商,尤其是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
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健全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涵盖了机构设
置和人员编制、招聘和解聘员工、员工的考核任用、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标准等
管理要求,及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匹配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提高各级员工
的敬业度和满意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法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公司商业机密泄露,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
公积金等,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公司着力打造高效、廉洁、公平的
管理团队,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激发了员
工的工作热情,实现了公司经营效益和员工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奠定了基础。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素质的培养,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不同
岗位展开多种形式的后续培训教育,使员工能长期胜任其工作岗位。
    4、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也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公司致力于成为全
球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行业技术实力最强的方案解决供应商及汽车零部件知名
供应商,树立“科技铸就价值”的价值观,将“精益求精,超越期望,创造最高
竞争力企业”作为企业精神,“以诚为本,以德为先”为企业道德,“脚踏实地,
协同奋进”为企业风貌传达给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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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金活动
       为了促进企业的资金管理,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
使用效益,公司及各重要业务子公司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科学地确定投融
资目标和规划,运用不相容职务分离和授权审批等控制措施,明确资金业务各级
岗位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管理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
运行。
       6、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在物资的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
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环节明确了各岗位的工作职
责和审批权限,保证采购过程职责分离、流程顺畅。
       公司严格执行供应商选择和评估标准,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
供应商供货质量和交货及时。同时优化了信息管理系统,对采购过程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和保存,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7、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公司通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新增、日常
管理、调拨、维修保养、盘点、报废处置、抵押、租借租赁、投保与索赔等相关
控制程序进行了规范。制定固定资产业务流程,明确了固定资产购前调研、价格
审核、批准、采购、付款、验收、移交使用部门等各环节的权限与责任。在固定
资产保管方面,公司根据分类及使用特点确定责任人及资产管理员;在固定资产
盘点方面,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盘点出现的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进行账
务处理。
       (2)存货: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验收入库、出库、保
管、盘点、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进行明确规范,保证账账、账证、账实相
符。
       (3)无形资产:公司重视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为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
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无形资产的受让、
验收、使用、档案管理和处置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规范。
       8、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订
了相关的销售政策和策略,对涉及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如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
                                    4 / 10
格的确定、订单处理、顾客信用的审查、销售合同的签订等均加以控制,明确销
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
    公司注重应收账款风险的控制,建立了严格的赊销管理制度,紧抓回款管理
等控制措施,确保企业销售及收款目标的实现。定期监控重点大额应收账款,分
析应收账款账龄、逾期情况,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促进公司销售业务稳定增长。
    9、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
依据现有主要的业务模块制定了对应的标准合同文本,并根据业务需求、情势变
化及制度要求定期或者及时对其进行修订和制定新的标准文本;公司持续加大对
合同所涉及业务流程的监管,根据现有业务所涉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各个业务
流程的合规性;同时建立了合同文本的归档保管制度,保证了合同档案管理的完
整性,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项目投资立项与审批、初步设计、造价控制、工程管理、工程成
本和竣工验收等主要控制流程,设置了工程项目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
限,旨在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及施工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
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加强
外部协作单位的管理。
    11、担保业务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
限。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为规范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明确了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事
项,规范了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执行与监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由资金项目监
管部履行内控职责,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加强对子公司担保业
务的统一监控。
    12、财务报告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
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5 / 10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
会计业务处理、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进行规范,确保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数据的
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3、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
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
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放管理,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规范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时掌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
金动态,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14、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公司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治理制度,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审核、决策程序以及信息
披露等相关流程。公司独立董事均需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董事意见。
    15、重大投资
    公司制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投资行为进行了规范。制度明确
规定了各类投资业务的条件、操作流程、决策程序、批准权限、会计系统控制、
不相容岗位的分离等。公司资金项目监管人员负责投资业务内部控制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对重大投资的对象、决策权限及审议程序等做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公司的投资
行为。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对外投资项目由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计划,
经过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风险和效益论证、资金筹措等进行科学论证后,按照
管理流程逐级报批。以确保公司投资决策科学,防范了投资风险。
   16、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在持续优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关注基础信息质量,关注基础功能
使用的规范性。日常经营过程中,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各种专题会议等
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等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决策能力,使
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传下达的报告线清晰有效,内部沟通及时、顺畅。与业务
                                 6 / 10
往来单位、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投资者,也建立了必要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1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
履行法定决策程序后加以披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在重大事件信息未公开披露前,所有相
关人员均须严格保密,从而维护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
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未有违反上述制度的情形发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资金活动、
资产管理、投资与筹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
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7 / 10
       a、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以公司税前利润和资产总额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
体缺陷定量指标如下: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10%≤错报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b、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报;
       ③控制环境无效;
       ④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
“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制备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a、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层面缺陷认定时,以公司税前利润和资产总额为基数进行定量判断,具
体缺陷定量指标如下:
       重大缺陷:税前利润的10%≤错报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1%≤错报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5%≤错报≤税前利润的10% ;资产总额的0.5%≤错报≤
资产总额的1%
                                     8 / 10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错报≤资产总额的0.5%
    b、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②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⑤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2)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对外担保、投资有价证券、金
融衍生品交易、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影响较大但未造成股价异动;
    ④公司遭受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 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经检查,公司上一年度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 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经检查,本年度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伴随公司国内外业务的不断扩展,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
部管理,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促进公司在规范
内控体系下持续发展。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内部控制的完善: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随着国家经济环境和经济政策
的不断变化,以及资本市场和公司自身发展的不断变化,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适用
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针对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作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以提高公司防范风险的
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政策环境,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9 / 10
    (二)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以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为主导,以内部审计部门为实施部门,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常规、
持续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对内部控制重要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改进,保证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三)加强内控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持续加大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内部控制
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和培训力度,使内部控制制度从思想到行动达到统一,
全面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持续对审计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公司的审计人
员需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补充业务知识和提高工作技能,使内控检查、监督方法
和评价标准更加科学、有效、实用和服务公司发展。

    六、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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