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开兵)2022-03-3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开兵,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审议各项议案,自觉加强学习调研,客观、公正、
负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
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徐开兵 14 5 9 0 0 否 6
2021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
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 意见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事项
日期 类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3-25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
同意
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同意
会议 意见
会议名称 发表意见事项
日期 类型
立意见
关于《2020 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
第四届董事会 同意
立意见
2021-4-12 第十三次(临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
时)会议 同意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
2021-4-29 第十五次(临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时)会议 关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5
第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9-22 第十九次(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时)会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 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10-26 第二十次(临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时)会议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同意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同意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11-17 第二十一次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临时)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关于确认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有效的独
2021-12-27 第二十二次 同意
立意见
(临时)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不定期的现场考察,对公司进行
了 12 天的现场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内部审计制度实施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股权激励实施进展等情况,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董事会
决议及重大事项得到了积极的推进及执行,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及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和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 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分别召集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2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5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及财务会计政策进行监督检查,并在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同时,提出完善内
部控制建设的合理建议,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的监督
2021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
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客观发
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2021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一方面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监管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积极关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
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本人均会在详细了解相关背景和内容后进行认真
审核,依照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有利于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并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自我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新形势下资本市场“零容忍”政策解读、
关于举办 2021 年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等相关培训。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
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
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
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独立董事:
徐开兵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