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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达利: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5-06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2-03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
名,其中胡殿君先生、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通讯表决;公司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因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 95,000
份予以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392 人调整为 381 人,股票
期权数量由 5,385,000 份调整为 5,290,000 份。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董事会同意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
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63.98 元/份调整
为 63.78 元/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公 告 于 同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董事石会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达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
对象在 2021 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81 名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587,000 份(实际行权
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 63.78 元/
份。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及《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董事石会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2、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 160,000 万
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53,437.05 万 元 ( 含
153,437.05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 万元(含 1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 构                                             四川科达利精 密
                                  98,000.00               60,000.00
件项目                                                              工业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 结                                             江苏科达利精 密
                                100,000.00                70,000.00
构件项目(二期)                                                    工业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
     合计                       228,000.00               160,000.00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3,437.05 万元(含
153,437.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
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和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实施主体
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                                          四川科达利精 密
                               98,000.00              60,000.00
件项目                                                          工业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                                          江苏科达利精 密
                              100,000.00              70,000.00
构件项目(二期)                                                工业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23,437.05              23,437.05    -
    合计                      221,437.05             153,437.05    -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的方案为准。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
事 关 于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公 告 于 同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进
行了更新,编制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进行了更新,编制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
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鉴于公司调整了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相关财务指标及分析进行了更新,编制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公告(修订稿)》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于 2022 年 5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
董 事 关 于 相 关 事 项 发 表 的 独 立 意 见 》, 公 告 于 同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