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及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达利拟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22,920,45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47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1,385,999,671.9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5,637,027.53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362,644.4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天健验【2020】7-139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1,534,370,5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际发行15,343,705张,每张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34,370,5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9,266,141.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1,515,104,358.85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相关开户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 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 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47,500.00 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 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 项目”(以下简称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 25,000.00 万 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 22,500.00 万元。公司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 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 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使用募集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金额 金额 金金额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1 116,036.26 68,536.26 33,009.31 构件新建项目 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2 0.00 25,000.00 11,208.80 构件二期项目 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 3 0.00 22,500.00 5,383.63 构件三期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2.84 合计 136,036.26 136,036.26 69,604.58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9,604.58 万元,累 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444.95 万元,累计收 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 2,125.4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3,002.08 万元,不包 含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5,000.00 万元及未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1,000.00 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投入募集资金额 金金额 四川新能源动力电池精 1 98,000.00 60,000.00 28,237.15 密结构件项目 江苏新能源汽车锂电池 2 100,000.00 70,000.00 28,166.98 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23,437.05 21,849.24 21,849.24 合计 221,437.05 151,849.24 78,253.37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78,253.37 万元,累 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305.40 万元,累计收 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 50.82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952.09 万元,不包含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47,000.00 万元。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6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 全额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现行 1 年以下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 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4,35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公司过去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相关资金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 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现状,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 璐 石文琪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