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44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含下属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关联方深
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苏州捷荣”)、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东莞华誉”)、捷荣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简称 “捷荣集团”)、深圳明医医
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明医医疗”)等及其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
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商品和受托加工以及承租房屋等,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852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年度累计已发生关联交
易金额约为1,731万元,未超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
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其中关联董事赵晓群女士、莫尚云先生、康
凯先生及陈铮女士分别对相应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
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述网址相同)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2022 年
关联交易定价原 2023 年预计 截至目前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则 金额 已发生金额
出售产品、商品和 销售手机结构精密 根据市场价格,
深科技及其下属企业 88.5 52.9
受托加工 件、手机和电脑配件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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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场价格,
苏州捷荣及其下属企业 销售连接器等 400 460.96
协商确定
根据市场价格,
东莞华誉及其下属企业 销售金属结构件等 2,000 1,109.51
协商确定
根据市场价格,
捷荣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购买商品设备等 300 100
协商确定
根据市场价格,
明医医疗及其下属企业 销售电子产品等 750 6.5
协商确定
小计 - - 3,538.5 1,729.9
根据市场价格,
承租 深科技及其下属企业 租赁宿舍等 313.5 1.24
协商确定
注: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 2022 年实际发生金额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包括生产需求、市场变化等各种
因素后作出 2023 年度交易上限预计。
在上述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同
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
间的调剂)。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2022 年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2022 年
关联交易类 截至目前 金额占同 金额与预 披露日期及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别 实际发生 类业务比 计金额差 索引
金额 (%) 异(%)
深科技及其下属 销售手机结构精密
52.90 130 3.06 -59.31
企业 件、手机电脑配件
苏州捷荣及其下
销售连接器等 460.96 550 26.65 -16.19
属企业
出售产品、商
东莞华誉及其下
品和受托加 销售金属结构件等 1,109.51 6,000 64.14 -81.51
属企业
工 2022-002 号
捷荣集团及其下
购买商品设备等 100 350 5.78 -71.43 及 2022-015
属企业
号公告
明医医疗及其下
销售电子产品等 6.50 300 0.37 -97.83
属企业
小计 1,729.9 7,330 100 -76.40
深科技及其下属
租赁 租赁宿舍等 1.24 243 100 -99.49
企业
总计 1,731 7,573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公司与关联
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
开展进行的初步判断,但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及疫情等
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2022 年实际发生的日
公司董事会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常关联交易总额和预计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依照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
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
价格公允。
公司 2022 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客观因素影响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
计发生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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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 6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额度追加议案,追加预计额度后,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
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额度由原 6,773 万元变为 7,573 万元;全年实际发生金额将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数据届时详见公司 2022 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科技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剑
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58.7588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
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
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
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产品和智能自
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
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
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
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
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
安装、维护。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47,695.42万元,净
资产为1,191,555.65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01,202.68万元,净利润
为58,099.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莫尚云先生在深科技担任副总裁及财务总
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
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深科技是一家资质优良的上市公司,业务模式成熟,过
往交易信用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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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捷荣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捷荣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00号综合保税区西区
经营范围:通讯终端设备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计算机模具及
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发设计;消费电子、医疗、汽车模具及塑胶五金结构件的开
发设计;经营以下产品的进出口及国内贸易业务:非金属制品模具、精冲模、精
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汽车、摩托车模具、电子专用测试仪器、手机外壳、塑
胶及塑胶五金制品、五金制品表面处理类产品、电路板、触控集成板、手机屏模
组;结构件组装测试包装,电子结构模组件组装测试包装,光学电子结构件的加
工、装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04.83万元,净资产为
-107.72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454.04万元,净利润为-73.46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苏州捷荣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长赵晓群
女士、董事及副总经理康凯先生均担任苏州捷荣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苏州捷荣
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双方过往合作良好,交易合同能有效执行,具备
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苏州捷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东莞华誉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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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凤天路2号
经营范围:生产:模具、手机、电脑外壳、塑胶金属制品、电脑周边设备;
从事磁卡、条码、电子标签及其读写设备、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研发、精密模具
研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12,623,006.81元,
净资产为189,614,845.36元;2022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974,828,024.39元,净
利润为-71,818,349.1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东莞华誉的董事赵小毅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赵晓
群女士是姐弟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
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东莞华誉
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付款及时,具备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合同均能够
有效执行。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东莞华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捷荣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捷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人:赵晓群
注册资本:港币20万元
住所:香港九龙观塘鸿图道57号南洋广场1407室
主营业务:投资及贸易等。
财务情况:捷荣集团主要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
为217,171,839.3元,净资产为216,098,819.7元,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1,270,850.13元。(以上为母公司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由于捷荣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赵
晓群女士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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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捷荣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资产质量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捷荣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明医医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明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负责人:钟正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长城科技大厦2栋13楼102室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
与销售。(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
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与销售;药
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保健食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电子产品的制造。
财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43.26万元,净资产为
126.46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为55.84万元,净利润为9.22万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明医医疗为本公司参股企业,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
理康凯先生担任明医医疗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
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双方过往合作良好,交易合同能有效执行,具备履约能
力。
4、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明医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
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协商定价;并按照关联交易的定价
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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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进展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以及对外发展的需要,属于
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同时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
优势协同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2、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实际情况和生产经营需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有一定持续性;但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初步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查。在此基础上,独立董
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
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
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
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公司拟于2023年度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且定价将遵循公允定价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或行业惯例进行,不会损害到本公
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宜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具体
协议将在获批的额度内按照公司具体业务进展签订,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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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
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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