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朱炜)2018-03-2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
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的工作
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亲自出席了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 2017 年生产经
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
2017 年 8 月 3 日 同意
和独立意见
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2017 年 8 月 3 日 同意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 关于 2017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2017 年 8 月 3 日 同意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2017 年 9 月 15 日 同意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5 关于拟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公司 24.98%股权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
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有关公司
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7 年度,本人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各项制度的修订及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与管理层保持经常
性联系,在法律方面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咨询服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 2017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
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浙江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
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2018 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
长,为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朱炜
2018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