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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2018-03-29  

						               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18]0806号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股份公

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8]079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星帅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7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1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星帅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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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星帅尔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星帅

尔股份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星帅尔股份公司2017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

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星帅尔股份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己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峰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晓俊



                                             报告日期: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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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7年期初占     2017年度占用   2017年度偿还 2017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原
资金占用方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因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
的法人

小     计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企业

小     计

上 市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及 杭州华锦电子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8,300,000.00 28,300,000.00                往来款       非经营性

其附属企业

小     计                                                                                      28,300,000.00 28,300,000.00

总     计                                                                                      28,300,000.00 28,300,000.00


     法定代表人: 楼月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高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鸣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