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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7-09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9-061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星帅尔;

证券代码:00286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19 年 7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5 日、2019 年 7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发现近期部分公共传媒报道了关于公司可能涉及“ETC”、“5G”、“垃

圾分类”等业务,上述热点话题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了较大影响。

    公司已就上述热点话题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进行了回复。公司子公司生产

的产品可以应用于厨余粉碎机、ETC 快速通过、5G 等领域的产品上。但目前子公

司生产的光通信、光传感器组件产品还没有与 ETC 快速通过、5G 等领域的终端生

产厂家建立直接或间接的合作关系;子公司生产的光通信、传感器组件,已与 5G

等领域的供应商厂家开展合作交流,并有送样及小批量供货;子公司生产的电机

产品已经与厨余粉碎机生产厂商建立合作关系。

    3、公司近期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关于公司近期的重大事项:

    (1)公司拟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含 28,000.00 万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披露文件详

见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和 2019 年 1 月收购了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特电机”或“标的公司”)24.99%和 21.77%的股权,合计持有浙

特电机 46.76%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并在 2019 年 2 月将浙特电机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嵊州市大宇信息咨询有

限公司、嵊州市明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市乐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袁英永、

黄利明、李之寒(上述六名股东合称“资产出售方”)以及吕仲维、范秋敏、金

纪陆、孔逸明、邢一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 19,725.98 万元的价格以

现金方式收购资产出售方合计持有的浙特电机 53.24%的股权。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浙特电机 46.7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

有浙特电机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司登载

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56)。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