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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03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
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在此将监事会在2019年度的主要工作作出如下报告:
      一、2019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并提出意见和
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组织的培训,
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2019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席这些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9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2019 年 4 月 24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7 月 5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七)关于制定《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八)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九)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

                                                 议案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一)《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关于 2019 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4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一)《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 年 12 月 10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
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
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
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公司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记录
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6、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专项审核,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
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
事内幕交易;在股权收购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2020年监事会工作目标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
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0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继续加强监事自身的培训学习工作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挑战,公司监事
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
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0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
营目标。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