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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关于“星帅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8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帅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转股价格:13.95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026年1月16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亿元。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
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2.80亿元的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97号”文同意,公司2.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星帅转债”,债券代码“128094”,上市数量280
万张。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星帅转债”的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0年7月22日至2026年1
月16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280万张
    (二)发行规模:2.8亿元
    (三)票面金额:100元/张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3%、第
六年2.6%。
    (五)债券期限:2020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六)转股起止日期:2020年7月22日至2026年1月16日
    (七)转股价格:13.95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债券持有人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星帅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
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1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
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
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
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本次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大于其实
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深交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
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按照《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
停止转股的期间;
    2、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
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
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星帅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星帅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0年1月16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
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9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已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117,168,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2.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
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星帅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2020年5月7日起由原来的23.92元/股调整
为13.9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星帅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
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
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
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
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
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经申请
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
    (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5%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
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
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
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
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
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
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
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六、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
均享受当期股利。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星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1-63413898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