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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25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9 月 24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0 年 9 月 24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

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 99 号公司一楼 3

号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4 名,代表股份 104,972,283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52.71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04,972,2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2.71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59,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9,5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1,623,4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4,972,2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