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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安信证券关于星帅尔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21-04-2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帅尔”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对其填制的《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星帅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内部审计和
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填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公司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其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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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祥榕                    肖江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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