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星帅尔: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5-24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类型及金额:本协议为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

议”)。协议约定合同期内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恒新能源”)向黄山富乐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新能源”)采购不少于 5GW 单晶硅 182 太阳能组件;同时

富乐新能源向泰恒新能源购买太阳能电池片,用于泰恒新能源指定组件订单生产。双方约定,

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采购规格型号等,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2、协议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

    3、本协议不属于关联交易。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协议的签订符合行业特点,符合公司在光伏领域的经营

计划,有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有助于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对公司经营

业绩有积极影响。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6、风险提示:

    (1)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

由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

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

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署概况

    根据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本着“优
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乐新能源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与泰恒新能源签署了《光伏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泰恒新能源在合同期内向富乐新

能源采购不少于 5GW 的单晶硅 182 太阳能组件,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同时富乐新能

源向泰恒新能源购买太阳能电池片,采购数量、单价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本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为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批准。

    二、协议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解洪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金山路 12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组件及配件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生产、销

售;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泰恒新能源与公司及富乐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泰恒新能源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泰恒新能源

    乙方:富乐新能源

    (一)产品名称和数量

    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不少于 5GW 单晶硅 182 太阳能组件,每月具体采购量、采购价格、

采购规格型号等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同时乙方向甲方购买太阳能电池

片,采购数量、单价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二)合同有效期

    自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止。

    (三)采购价格及付款时间和方式:

    1、组件的采购

    (1)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参照甲方参股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战略订单价格,

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2)付款时间:发货后一个月(30 天)内甲方付清相应订单的货款。
    (3)付款方式:买方以电汇或者不超过 180 天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2、电池片的采购

    电池片的采购数量、单价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四)合同产品交付时间及地点

    1、组件的交付

    (1)交付时间:按照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订单/协议约定交货。

    (2)交付条件: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电池片的交付

    电池片的交付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协议为准。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

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支付货款金额的 10%;乙方逾期发货,应每日按逾期发货货款金额的万分

之五向甲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逾期发货货款金额的 10%。

    2、因任何一方违约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情形的,另一方就逾期履

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合同履行所产生的纠纷,

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维权产生

的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即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泰恒新能源为专业太阳能电池片生产企业,富乐新能源为专业太阳能组件生产企业,双方

互为上下游关系,地理位置接近,已有三年融洽合作历史,双方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

是上市公司的直接(间接)的参股公司,资信优良。本协议是基于双方长久以来的战略合作关

系签署的年度采购框架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的经营计划,符合行业特点,对公司 2021 年

业绩有积极影响。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协议的履行而对协议对方

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具体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由

于每年约定的采购数量存在波动,故每年的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对每年营业成本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

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除一名高管减持 4.78 万股公司股份外,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

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监高拟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七、备查文件

    泰恒新能源与富乐新能源签署的《光伏制造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