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关于不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公告2021-08-11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1-045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星帅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星帅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59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280 万张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0 亿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97 号”文同意,公司 2.8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星帅转债”,债券代码“128094”,上市数
量 280 万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23.92 元/股。
公司实施 2019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
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星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92 元/股调整为 13.95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生效;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星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95 元/股调整为 13.80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起生效。
二、“星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星帅转债”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星帅尔;股票代码:002860)自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8 月
6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星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3.8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17.94 元/股),已经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星帅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星帅转债”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星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星帅转债”。
同时,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星帅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即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星帅转
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2 年 1 月 1 日后首个交易
日重新计算,若“星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星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的六个月内(2021 年 2 月 6 日-2021 年 8 月 6 日),不存在交易“星帅转债”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星帅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