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
行职责,监督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
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此将监事会在2021年度的主要工作作出如下报告:
一、2021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重要的经济活动都积极的参与审核,
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监事履职相关法津、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形式
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履职能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2021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列席这些会议,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
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2021 年 2 月 25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拟收购黄山富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
议案》
2021 年 4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一)《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三)《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五)《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九)《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 第四届监事会 (一)《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第十一次会议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
2021 年 10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 (一)《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二次会议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13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三次会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
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
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
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检查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防止、发现、纠正公司
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错误和舞弊是有效的,保护了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了会计记录
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
4、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关联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5、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
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专项审核,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
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
事内幕交易;在股权收购期间,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
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2022年监事会工作目标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
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2022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一)继续加强监事自身的培训学习工作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挑战,公司监事
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提高履职能力,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
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对公司投资、收购兼并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
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2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
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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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