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01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2-067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
年5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2年5月31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巨潮资
讯网和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2022年5月30日,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对《杭州星帅尔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 1 )公 司 对 首 次 授予 激 励对 象 的公 示 情况 。 公司 于 2022 年 5月 21 日在 巨 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并于2022年5月21日在公司内部发布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a.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b.公示时间: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30日,时限达到10日。
c.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公司宣传栏
d.反馈方式: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
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2、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
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
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a.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