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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帅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7-2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杭州星帅尔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
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
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 55,000 万
元)。本次发行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的担保方式。公司股东杭州富阳星帅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以及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楼月根先生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本次可转债
质押担保的质押物。该事项构成关联担保,该关联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楼月根先生、楼勇伟先生、孙华民先生、卢文
成先生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鲍世宁,方明泽,曾荣晖
                                                                       2022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