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朱炜-已届满离任)2023-04-2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朱炜-已届满离任)
作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2 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届满离任
前亲自出席了 3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
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届满离
任前就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1 关于提前赎回“星帅转债”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24 日 同意
2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2 月 16 日 同意
3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可意见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立意见
5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立意见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9 关于补选曾荣晖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0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11 关于收购富乐新能源 39.2%股权暨关联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交易并增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3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2022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注媒体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任期内重点关注了公司各项制
度的执行及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在股权收购过程中提供了有效的
法律专业咨询服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 2022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
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
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自身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独立董事:朱炜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