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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宠股份: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3-16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烟
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宠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宠
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60号文《关于核准烟台中宠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6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6,500,000.00元。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募集资金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0,000,000.00元后的净额336,500,000.00元分别汇入公司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244233681852)
45,000,0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
236433681095)134,5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开设的账户(账号:15394101040029696)122,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 开设的账户(账号: 1606022129200254907 )
35,000,000.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1,971,674.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092号《验资
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17 年度
收到募集资金                                                          33,650.00
减:其他发行费                                                         1,452.83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92.68
    补充营运资金                                                      11,979.1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100.00
    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94.77
    购买理财                                                             900.00
    手续费                                                                 0.11
加:存款息及理财利息                                                      38.12
募集资金余额                                                           8,168.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的议案》,
 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
 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的
 银行账户设立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连同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
                                   244233681852      募集资金专户
行                                                                       250.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
                                   236433681095      募集资金专户
行                                                                        25.3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
                                 15394101040029696   募集资金专户
山支行                                                                  7,890.3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   16060221292002549
                                                     募集资金专户
山支行                                  07                                     2.65

             合      计
                                                                        8,168.6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1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7年11月13日,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9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800吨饼干、小
钙骨、洁齿骨宠物食品项目”房屋建设的实施方式,将自建变更为购买。2017
年10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本公司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
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宠股份《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中宠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宠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中宠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
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
证、关于募集资金的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宠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
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
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尹   鹏                          任   滨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