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关于“中宠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19-08-21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宠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债券代码:128054 债券简称:中宠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22.28 元/股
转股时间: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1 号”文核准,烟台中宠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宠股份”)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开发行
了 1,942,4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9,424 万元。本次
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
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9,424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98 号”文同意,公司 19,424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宠转债”,债券代码
“128054”。
(三)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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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
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 2019 年 2 月 21 日起满六个
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 年 8 月 2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5 年 2 月 15
日)止。
二、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1,942,400 张;
(二)发行规模:19,424 万元;
(三)票面金额:100 元/张;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6%、
第五年 2.0%和第六年 2.5%;
(五)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19 年 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
(六)转股期限: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
(七)转股价格:人民币 22.28 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
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中宠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
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
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股票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
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
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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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5 日)深交所交
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中宠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
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日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
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本公司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 2019 年 2 月 15 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7.97 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人民币 22.28 元/股。
价格调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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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将根据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 2019 年 05 月 30 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因此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 22.28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49)。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
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
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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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 1 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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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该票面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
五、可转债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
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六、可转债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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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
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
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七、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
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
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宠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 2019 年 2 月 13 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烟台中宠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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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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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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