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08-31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业的通知》及《烟
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烟
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
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 2020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是真实准确的。本报告期,公司关联方杭州领先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与
公司借款 280 万元,借款期间为 2020 年 2 月 17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报告期
该借款已全额收回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都属于经营性往来,
没有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
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就此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2、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行为,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