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3-31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的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