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06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董海风女士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董海风女士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
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同意董海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证券事务工作经历,具备该岗
位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可以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的职
责,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任福照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孙礼 王欣兰 张晓晓
日期: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