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15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
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
我们同意公司以 3,846.9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对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 6 万吨宠物
干粮项目” “年产 2 万吨宠物湿粮新西兰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孙礼 王欣兰 张晓晓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