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资料,我们
认为陆敏吉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及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陆敏吉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孙礼 王欣兰 张晓晓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