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2020-11-1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安信证券”)
对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数控”或“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
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82.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267.44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9日出
具的天健验[2017]2-30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
1、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程
序,须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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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进行置换,将等
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3、公司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台账,按月编制《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机构可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核查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三、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1月13日,宇环数控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宇环数控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宇环数控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
项已经宇环数控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宇环数控及子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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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樊长江 吴中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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