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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环数控: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5-11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1-035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152,03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共派发现金 15,203,500.00
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
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
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向 26 名激励对象
授予的 3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完成登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152,035,000 股增加至 152,400,000 股。因此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52,400,000 股为分配基数,派发现金 15,240,000.0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和发放范围
    (1)发放年度:2020 年度


                                       26
    (2)发放范围:截止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2,4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5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72                      许世雄



                                     26
2          02*****560                         许燕鸣
3          02*****964                         许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公司股东许世雄、许燕鸣、许亮、彭关清、郑本铭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
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上述减持最低价格由 8.22 元/
股调整为 8.12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制造产业基地永阳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易欣、孙勇
    咨询电话:0731-88209925-8021
    传真电话:0731-83209925-802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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