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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09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0日以现场加视讯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
年10月19日以邮件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沈庆芳、游哲宏、
郭明鉴,以视讯及电话会议方式出席的董事有许仁寿、黄崇兴、张波、黄匡杰。 本
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信息披露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机制,构建以投
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体系,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同意设立鹏鼎控股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工
作细则》。
     根据以上《工作细则》,本届信息披露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兼
首席执行官沈庆芳,独立董事张波,总经理陈章尧,副总经理范振坤,副总经理
林益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萧得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红,公司业务部
负责人钟佳宏,公司法务负责人翁林莹,公司环保负责人许方贤,公司人力资源
部负责人杨维贞及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人林威伸。由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周红负责组织信息披露委员会日常工作。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
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