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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0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8年勤勉尽职,认真、谨慎、独立履

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的保护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和13次董事会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或列席

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我们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报告期内,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包括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认真

审查,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8.1.22
            关于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1.29   关于提名张波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3.9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3.15
            关于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绩效报酬计提办法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5.18    关于公司会计调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8.10
             关于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18.9.3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9.28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10.30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 IPO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12.28   关于公司申请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2018年任职期间内,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认

 真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我们现场考察了公司生产情况,与公司内控审计部、财务部等重要部门负责

 人进行了会谈,重点关注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情况,现场检查了审计部门的工

 作底稿,未发现公司存在异常情形。我们还参加了公司年终检讨会,现场听取了

 各个部门2018年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了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与公司及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普华永道中天(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及时关
注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了解公司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

2018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2018年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

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获

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

见与观点,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

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许仁寿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

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其中,2018年度分别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9

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次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黄崇兴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

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其中,2018年度分别参与了2次战略委

员会、9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次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张波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发挥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其中,2018年度分别参与了2次战略委员会、8次审计

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2次提名委员会。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证券市场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增强规范运

作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更全面的了解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未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为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我们将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参加公司会议,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并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种情况进

行了解,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和快速发展,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

更加积极的作用。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许仁寿、黄崇兴、张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