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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鼎控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各


项要求,认真、勤勉地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保


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18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各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会议议案

                                          1、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2018.3.9     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8.3.15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的议案

                                          1、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A 股上市相关财务事项
2018.5.18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议案

                                          1、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2018.7.11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的议案

                                          1、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8.8.10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关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31 日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书的议案

2018.9.28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10.30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018.12.28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此外,各位监事均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两次股东大会,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8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经营的相关决策均能按照内控管理体系执行,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股东大会各项


决议落实积极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二)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


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 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能按照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股东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


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独立董事做出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


分,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


    (四)对外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事项。


    (五)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


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三、 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鹏鼎控股(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维护股


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好监督职责,积极发挥

规范决策和监督制衡作用,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加强对公司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此外还将


持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能力。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1日